作者:[清]刘逢禄 返回目录 加入书签
公终始例第二十
十有八年:春,王正月,公会齐侯于泺,公夫人姜氏遂如齐。传:不言及夫人,外公也。
秋,公会齐侯、莒子、邾娄子、杞伯,盟于陵。公至自会,居于运。
冬十月,子卒。传:不日,隐之,弑也,不忍言也。注:所闻世,臣子恩痛王父,故不忍言其日,与子般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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